第14章 礼物
作者:枼青衫      更新:2023-07-27 18:53      字数:5539
  宋瑾瑜下了飞机,准备去搭乘的士,刚走出到达厅,便看见一辆全黑的辉腾低调的停接客口的旁轮候。

  司机也看见了她,打开车门朝她招了招手。

  宋瑾瑜拉着小号行李箱走过去,有些诧异,“林哥……你怎么会来接我?”

  “傅先生猜到你会回香港。”林旭笑了笑,“他很了解你的。”

  她一时红了眼,“他当真要结婚了?”

  林旭点了点头,“是真的。”

  见她一时无话,林旭主动将她的行李放到后备箱,“先上车,上车再说。”

  她坐上车,谨慎地没有坐在副驾。车内依旧是熟悉的木质香味,不带一丝甜味,和他的人一样,淡然严谨。

  车子汇入车流,林旭才问了一句,“你不问是谁?”

  她静默片刻,“一定是能配得上他的人。”

  林旭暗自叹了口气。

  她在后座闭目休息了一会儿,醒来见车子已开过荃湾,便问:“我们去哪?”

  “傅先生还在公司,他让我先带你去吃晚餐,晚点在家里见。”

  她应了一声,知道林旭说的“家”是他在太平山顶的那套洋房。那里不是他久居的地方,他在中环附近另有一间公寓,平时为上班方便,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那,只有周末休息时,他才会回傅家老宅,或是来山上闲居几日。

  她当然没有跟他回过傅家老宅,中环的那套屋她也只知在哪,从未去过,只有太平山的那套房子里有一间她住的卧室。其实过去九年间,她去那里住的次数也屈指可数,那房子空得吓人,上下两层,足有八-九间屋,走路都带着回声。如果他不在,她是不敢一个人住的。

  她坐了一趟飞机,又心事重重,累得没什么食欲,在西餐厅里只点了头盘和甜点。林旭看得出她的焦虑,便早早埋单送她回去。他跟在傅桓知身边也有些年头了,自然是知道这位宋小姐对傅生而言的重要性。以前她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,每月大多是他跑腿送去些生活用品。傅生每日忙到分.身不暇,但如果有和她的约会,那一定是除工作以外最重要的。

  想到这里,林旭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。原以为她毕业之后会留港,没想到毫无征兆的去了安城。那时傅生已经给她安排好了新的工作、新的公寓……甚至亲自飞去国外挑了求婚戒指,结果都没了下文。

  如果新进门的傅太是她,总归比那些大小姐好伺候,至少,傅生跟她在一起,能更开心些。

  当然,这只是林旭心中的揣测。傅生那种不温不火的性格,有什么事都藏在心里,更不会轻易跟他讨论私事。

  只有那么一次,也是很多年前了。

  他记得当时宋小姐哮喘病犯了,情况还挺严重,住院足有半个月。她还是学生,没那个经济能力支付住院的费用,又无亲近人在身边,前前后后都是傅生放下工作陪在她身边打点照料。

  当时为谈一个大项目,傅生已飞去英国好几次,她的病赶在节骨眼上,于是整个项目都被搁置了。生意场上,时间就是金钱,损失不可计数,最后也是傅生自掏腰包补了空缺,才没有招人非议。

  那时林旭白天送傅生去公司,下班便接他去医院,几乎是两点一线。有时在医院陪到夜里深了,林旭便在外面等着,等得无聊了就填填马票,等傅生陪完床,再送他回家休息。常此往复下来,连林旭都有些吃不消,更别说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傅桓知了。

  在此之前,林旭一直以为她只是傅生资助的一个学生,毕竟他是全港有名的杰出慈善家,年年都有赞助港大奖学金。或者更进一步说,傅生是把她当作妹妹看待的。但渐渐林旭也觉察出不对,若只是个妹妹,远不至于如此费心劳神,甚至胜过他身边那些正牌的女伴。

  所以那时,林旭忍不住问了一句,“看来宋小姐对傅先生而言很重要。”

  那次,傅桓知并没有沉默,反倒问他,“你有没有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?”

  林旭当然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。农夫在雪地里救下一条被冻僵的蛇,把它捂在胸口取暖,可蛇苏醒后,却咬在了农夫的心口上。一个恩将仇报的寓言故事。

  傅桓知说:“我那时救下她,是出于善心。可直到她苏醒的那天,我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反咬我一口。”

  林旭听完不免讶异,“傅先生对她这么好,连我都看在眼里,我想宋小姐不会的……”

  后来,关于他们之间的事情,傅桓知再没有透露过半个字。直到她离开了香港,他的生活也没有太多改变,照旧是一切以工作为主,该去的应酬一律都会走个过场,该陪的客人也陪到宾至如归,每周日回老宅吃饭,从无例外。连林旭都感叹,能这样事事都滴水不漏,旋斡自如的人,必定是有极强的自控力的。

  车子开上山,停在一栋洋房门前,钥匙原本她是有的,离开香港时她还给了他,只因为怕心里留有念想,不能专心做事。

  车停稳,林旭将钥匙给了她,还是之前她用的那副,“你跟傅先生好好聊一聊,他最近压力也很大。”

  林旭也是照吩咐办事,将人送到后,便开车下了山。

  宋瑾瑜一个人站在大门口,山上风大,呼呼的往她的领口灌,她迟疑了一会儿,还是拿出钥匙打开铁门进去。

  这里一切如旧,泳池的水很清澈,仿佛早上才换过,草皮也修剪的十分齐整。

  富人的生活便是这样,不需要耗时耗神,只要按时掏钱,总有人打理。闲来想起这个地方,随时都能过来享受。

  车库里没有停车,看来傅桓知还没有到。她打开门进去,独自在冷清的房子里转了转。

  空调是二十六度恒温,地砖有如抛过光一般铮亮,真皮沙发也保养得崭新如斯,家具上没有一点灰尘,只怕不是今日刚打扫过,而是日日都有佣人来打扫。

  上到二楼,是她曾经住过的房间。打开灯,明明里面所有的陈设都和从前一样,却找不出任何关于她的痕迹。宋瑾瑜独自在床上坐了一会儿,看着飘窗外的夜间,有些怅然。

  她记起有一年赶上流感,她的呼吸道感染,因没有好好休息,哮喘急性发作并发了气胸,住院半个月才好。出院之后她想回学校,被傅桓知强硬否决了,于是就被他带到这里住了半个月,一直到她的病好清了,能蹦能跳,他才肯放她回去。

  那时她并不觉得他霸道,心里反而很悸动。她住在这儿的时候,他也搬过来一起住,按香港的交通,他住过来每天至少要多花半个小时去上班。他是一个极其看重效率的人,能为了她做这样的事情,已然是很大的纵容。

  那场病之后,她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,似乎比从前近了些。她回学校后,每个月他都尽量亲自去见她,陪她吃饭逛街看电影,而不只是派人给她送些东西而已。只有当真了解他这个人,当真知道他每日有多忙,才会明白,这已是莫大的温柔。

  时间再往前推,回到他们初相识的那一天。

  大排档收摊的时候,她抹完最后一张油腻腻的桌子,把塑料凳都摞在一起。点了点数,好像少了一条凳,再抬头,只见不远处的红色塑料凳上,坐着一个人。

  她最初留意到的,是三伏天,那人居然还戴着手套。而后才看见,是一个整洁干净的年轻人,穿着打扮都和这一片的食客格格不入。

  见她看过来,他落落起身,将塑料凳交还到她手上。

  他开口,普通话不甚流利。

  “只要你能杀了魏秉义,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。这笔钱足够你不用再做现在的工作,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国度,英国、法国、日本……读书也好,挥霍也罢。下半生都不用发愁。”

  这样文质彬彬的一个人,竟然开口便要买.凶.杀.人。

  她对他的提议并不感兴趣,把最后一把塑料凳叠上去,淡淡道:“我不是个刽子手,我杀不了人。”

  他问:“难道你不恨他?”

  “我恨他。但我希望他能被绳之以法,接受法律的审判。”

  他不明白,“魏秉义被抓,你也跟着遭殃。何必呢?”

  她看见不远处在等他的高档轿车,猜到眼前这个人来自权贵,若非如此,口中也不会说出这些天真轻妄的话。

  她人微言轻,连生存都不易,更未尝体会过生活的美好,只道世上最不精贵的便是自己。

  她说:“我的命不值钱,我不在乎。”

  那一瞬间,他望着她,似乎是笑了。

  “傻女,上帝造物,人人平等。”

  后来的日子里,他也常常笑她傻,口气里不是鄙夷,而是亲昵和宠溺。

  耳边仿佛响起那首她听过无数日夜的歌。

  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,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。

  也许是她就是傻的,生来便是,认准了一件事情,总要走到头破血流才甘心收场。

  楼下开门声响,她知道是他回来了,收整起先前的思绪,走出了房间。

  宋瑾瑜站在二楼的楼梯口,望下去,正好对上他迎面而上的目光。

  她笑了笑,说:“生日快乐。”

  他猜到她今天会来,是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。

  从前每一年他的生日,都是她陪他过的。无论忙也好,有应酬也罢,甚至就算要回家点卯,他也一定会赶在午夜的钟声响起之前,来见她一面。

  在别人看来,她想当傅太太是痴心妄想,却不知其实是他给了她幻想的机会。这么多年陪伴,没有感情,是不可能的。假使今日他说,从来只把她当做妹妹看待,她也不会信。

  灰色西装外套被他搭在手上,终于有一刻,他的笑容能不那么牵强。他张开双臂,似乎在等待一个拥抱。

  她没有像从前那样跳下台阶,横冲直撞进他的怀里,虽然每次他都说她像个长不大的野孩子,但脸上的笑仍是开怀的。

  她小心翼翼的走进他怀中,这明明是个很笼统,也很疏离的拥抱,他却伸手将她环得很紧很紧。

  这个怀抱令她有些许陌生,“来得太急了,没有给你买礼物……”

  他浅声道:“没关系,你来了就好。”

  抱着有许久,他都没有要松手的意思,直觉告诉她,他最近一定是很累。忙着要结婚的人,怎么能轻松?想到这里,她又退缩了几分,原本放在他背上的手也渐渐收了回来。

  他觉察失态,才慢慢松开了她,装作自然道:“晚上吃得好吗?”

  “嗯。”她点了点头,只见他转过身去挂衣服,才对着他的背影问了一句,“你的未婚妻,不陪你过生日吗?”

  傅桓知没有回答,将领带解开,和西装一道搭在衣架上,随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。

  “如果有打扰到你,我明天一早就回去……”

  他还是没有说话。

  她犹豫地在沙发上坐下,水晶灯的光倾泻而下,照亮了他眼下浅青色的印子,还有夹带着红血丝的眼眶,她自惭形秽,“我知道我不该来,我答应过你,如果不回香港就不再联系你……我也知道,你这样做是为了我好,你要结婚了,我没有资格再来打扰你……”

  他回神打断她,“瑾瑜,你还记得你毕业那天,我跟你说的话吗?”

  她咬着下唇,静静的等他说下去。

  “这个世界上没有谁非谁不可,人总要学会妥协。”

  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,“从前我可以等,但是现在,我不想等了。瑾瑜,我三十六岁了,我不可能一辈子做你的长腿叔叔。”

  那天在电话里,他告诉她自己要结婚的消息后,本想将这些话也说给她听,可是她根本没有给他说完的机会。

  “你毕业的那天,我原本打算求婚,戒指都买好了。只要你说留下,我们立马就飞去拉斯维加斯结婚。进不了傅家的门也没关系,一年,两年,反正都是持久战……不怕你取笑,我都有信心撑到我父亲死的那一天。给他办过白事,我就办红事,让你当名正言顺的傅太太。我已经考虑过了一切可能,只是想到最后我发现……”

  他的喉结咽了咽,“这条路,太难走了,对你来说太不公平。我不愿你陪我受苦。”

  这些话,他从未对她说过。她望着他眼里的颓唐,一时哑然。

  她认识的傅桓知,从未有过这样挫败的一面。

  她伸手抱过他,他将头埋在她胸前,却也不似抽噎,只是在颤抖。

  她的手滑过他的耳廓,又落在他线条分明的下颌,“今天是你的生日,我们拆礼物好不好?”

  “你说没有准备……”

  礼物两个字还未说完,只见她已经脱掉了自己的雪纺衬衣。

  他神色震动,仍在始料未及中尚难回神,谁料她却已伸手去解胸衣的扣子。

  客厅内灯火通明,背景是整面大理石切割的电视墙,流光溢彩,窗帘未掩,视野外是城景月色,交相辉映。

  此刻,她毫无忌惮,毫无退缩。

  视觉的震撼和感官的体验一并放大,任凭他有再好的自控力,也难料理这一时的失控。

  就在她将要除去身上最后的庇护时,他摁住了她的手,眸色暗下去,“这对你不公平。”

  “没什么公不公平的,千金难买我愿意。”她俯下身,捕获他的薄唇,“你该想的是,这对你的未婚妻公不公平,而不是我。”

  她吻他,虽然是她主动,但他也在回吻她。

  她不是懵懂天真的小女孩,也不是三贞九烈的旧式女子。她既然可以为了复仇献身,又为何不能为爱献身?

  她将手向下探,摸到了他的皮带,这些动作早已在她心里演练过了许多遍,只是真的要实践起来,难免还是有些紧张。

  座下人早已星火燎原,左手一寸一寸抚过她裸.露在空气里的肌肤,带着手套的右手压在沙发上没有动作。

  在他前三十六年的人生里,只有应做和不应做的事,没有想做和不想做的事情。救下她,是举手之劳,却怎想人心会变,许多事早已越行越远,偏离航道。他很清楚,这是条歧路,走下去注定是没有结果的。

  他也想放肆自己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情,却又清醒的知道,自己将无法为自己的放肆买单。

  他们已经错过了远走高飞的机会。

  终于,他松开了她湿热的唇,也放开了她细软的腰,仓皇离开。

  灯火通明的客厅里,她像一个被遗弃的玩偶。

  其实她知道,他不肯碰她,不过是嫌她脏。

  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,从不用别人用过的杯子、餐具,从不吃陌生的食物,从不说一句脏话,洁身自好到近乎病态。他含着金汤匙长大,从出生就被教育要享用最好的一切。这样的一个人,怎么可以接受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她?

  名节这种东西是一次性的。有人可以把衣服一件件穿上,有人却一辈子摆脱不掉某一个污点。

  ……如果你身处炼狱之中,有人向你伸出了手。那么这个人的恩情,你将永世铭记。

  或许对他而言,她的报恩亦成了他的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