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雪中送炭
作者:卿卿如我      更新:2023-07-29 21:23      字数:3869
  沈长生伸手握紧那壶热酒,灼热的酒壶贴在皮肤上,烫到他甚至出现一丝快意的痛感。

  他的眉毛极黑极浓,剑眉下是星辰一样的眼眸,不说话时带着阴郁和杀气,每当他用这种神情看人,被看的人只觉一股摄人之气袭来,不由自主地浑身战栗——那是多年的战场征伐骨血浇灌出的。

  但他面前没有敌人,只有自己的义父。

  十多年前,他还不曾手握利刃,是个快要饿死的小乞丐,趴在长安城的大雪中,把冰冷的雪往嘴里塞,企图填补肚子里饿的感觉。

  他这样的乞丐,在大衍末年数不胜数,活的还没有死的值钱。死人好歹能卖些钱财,一刀刀切开,大腿和臀部的肉最是丰腴,往火上一烤,烤到滋滋地流出透明的油脂,一咬,那滋味绝了。唯一不好的是不能多吃,吃多了容易死。

  沈长生还没死,他浑身冻疮,乌黑的头发结成一缕一缕,腿因为争食物被打断了,伤口处只是化脓,他无比庆幸因为天太冷,没有蠕动的蛆虫和嗡嗡叫嚷的苍蝇围绕。

  周围的乞儿虎视眈眈,只等他一死,立刻撕扯他肉吃。

  沈长生想活下去,他拼命吃着雪,冰冷的雪黏在口腔里,化成冷水,顺着喉咙滑下去,像是一把把冰刀破开喉咙,凿进五脏六腑。

  模模糊糊间,有个男人走到他面前。

  那人穿的是什么衣服,长得是什么样子,他当时根本无力注意,只知道那个男人蹲下来,把他捧雪的手拍下去。

  沈长生蓦地涌起一股力气,疯了般地伸手往男人身上挥去,但那只手在男人看来软绵绵的,打到他身上甚至不如小猫的轻轻一挠。

  男人攥住他的手,不顾冰冷和肮脏,一根根掰开他的指头,在他掌心看到一个烙印。

  烙印是极其滚烫的铁烫出来的,烙在原本清白的皮肤上,印记很深,周围皮骨筋脉长了多年,结成完好的脉络,与烙印互不相犯。

  这是很久之前留下的了。

  安逢渊大笑出声,他伸手在怀中攥了一把碎银子,洒满了沈长生的身上,哗啦啦的碎银子砸到雪地里,轻微的声音传遍四周,瞬间,沈长生被蜂拥而来的乞儿围起来。

  安逢渊退开几步,好整以暇地观察。

  想当他的儿子,没点本事怎么行。

  洒在沈长生身上的银钱眨眼就被其他人抢走,他们见沈长生的右手牢牢地攥起,于是拼命掰开,折开他的手指。

  沈长生发出低哑的嘶吼声,用尽全力去推开他们,一人骑在他身上,扯住他头发狠狠地给了他耳朵一拳,沈长生浑身哆嗦一下,脑袋砰地摔在雪地,手无力地摊开。

  那块小小的碎银子立刻被几人拿走了。

  他被方才安逢渊找到他时还落魄凄惨,像个死人一样瘫在地上,耳中有鲜血溢出,落在污黑的雪地上。

  安逢渊露出满意的笑容,大步走近他,伸手一指:“我在离你最近的客栈里,若你不甘过这样的日子,就去找我。别的不敢保证,保只有你欺凌别人的份儿,别人永远不能欺凌你。”

  他大笑着远去,对沈长生会来找他一事毫无疑问。方才他瞧得仔细,少年将一块银子迅速地藏在衣内,碰也不碰,捏紧的手却故意彰显在众人眼前。

  “你的儿子是匹狼崽子啊。”男人心里默默念道。

  **

  沈长生找到安逢渊时,已经换了身衣服。

  粗布麻衣,眉眼俊秀,脸上的伤口经过简单的处理。他的眉尾,有一点殷红的痣。

  安逢渊注意到那点红,心里有些感慨,早知道这个孩子会继承父亲的这点,何苦要给他掌心烫下烙印。不过也没做错,些许长着长着,这点痕迹就消失了。

  沈长生恭恭敬敬地朝他跪下,头磕到地上,一声不吭。

  他不知道男人想要什么,只得摆出这样温顺的姿态,把生杀夺于权尽皆交给他。随便他要什么,再坏,也不会比过去更坏。

  安逢渊击掌而笑:“好!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  “沈长生。”少年的声音嘶哑,他被风寒冻坏了嗓子,吐出每一个字,都像是有刀锋划过,刺痛难当。

  “你从此就是我的义子了,跟着我,听我的话,终有一日,我会带你把江山握在手中。”

  少年把头重重地磕在地上,直到额头渗出血,安逢渊把他扶起:“记住,你是我的儿子,以后除了我,不需要跪任何人。”

  **

  沈长生在军营里待得久了,伤势慢慢养好,也渐渐懂了些东西。

  安逢渊是大衍八柱国之一,被封长远侯。天子暴毙,天下大乱,大衍失其鹿,军阀混战不休,普通百姓的命如柳絮飞蓬,比什么都贱。

  安逢渊趁乱世崛起,剑锋所指,与群雄征战天下。

  沈长生的父亲是安逢渊的故友,为保护他而死,临死前托安逢渊找到沈长生。

  沈长生于是被安逢渊领回军队,给他吃穿,让他如普通士卒一般上阵杀敌。

  有了饱饭和住所,不必吃不到饭饿死,沈长生训练比谁都刻苦,上阵杀敌比谁都狠厉,安逢渊经常把他带在身边,教他军法谋略,培育之情再明显不过。

  安逢渊少年成名,十二岁就上了战场,亲历前线与士兵奋战。等他逐天下时,不过刚刚弱冠,沈长生每次听他说起战术,自己表面上不动声色,心里却想着,他什么时候也能这么厉害。

  义父像是一座巍峨的高山,他进步越快,离得越近,便越觉得高不可攀。

  沈长生跟了安逢渊两三年,攻打重镇知页,沈长生第一次担当重任,独带一支队伍去攻南边城门,春日的风刮过粗糙古朴的城墙,旗帜飒飒作响,他的人马不停地堆上去,一个又一个士兵从高高的城墙上掉下来,血肉飞溅到肮脏的土地上。

  北城传来阵阵欢呼,一支小队带来安逢渊的口信:“守将投降了!”

  他们鱼贯而入,接手知页。知页繁华无匹天下闻,当年异族铁骑就因为一句“烟柳画桥,风帘翠幕,参差十万人家。”而南下渡河。今日沈长生第一次踏入知页,尽管早有耳闻,还是被知页的景色惊住。

  江南小桥流水,春日的溪流清澈见底,一朵朵春花绽放,脉脉水悠悠,市列珠玑,胡盈罗绮。即使天下大乱,也不影响知页的繁华。安逢渊命令部下秋毫无犯,一队队将士井然有序地换上原先的人,接手粮仓武库。

  安逢渊骑马过来找沈长生,他后面的将领正在跟他说话,脸上带着期盼神情,安逢渊听到他的话,鞭子轻轻一抽,笑骂道:“知道了,明日轮流放你们假,让你们去放松。”

  “儿子!”他盔甲都没有卸下,朝沈长生喊,“明天爹带你去开荤!”

  沈长生脸上沾着血迹,闻言冷冷地朝安逢渊望过去,安逢渊笑得开怀,他后边的人一哄而上,打趣道:“小将军还是个雏儿,侯爷别吓到他。”

  “嘿,不小了,我像他这么大,连儿子都有了。”

  “小将军能跟你这种见到头母的都要上的人比吗?”

  沈长生没理他们,他们也不介意,小将军性子怪癖不爱说话,众位将领早都熟悉。他偏偏打仗打得极好,即使年纪小,却没人敢小瞧他。

  沈长生拽着马缰,马蹄踏过知页的垂柳落花,缓缓归家。

  攻下知页的那天晚上,他做了个梦。

  他极少做梦,这个梦做得很长也很真实。他梦到义父从漫天大雪里把他抱起来,他仰头望着他。

  义父身上的体温温暖,他偎依在他怀里,久违的轻松舒适。

  但他记得很清楚,义父初见他时,并没有抱过他,那是堪称惨烈凄厉的场景,远远没有温馨轻松这种情绪。

  这个念头一起,漫天大雪急转而下,场景顿转,那是靡靡之音,西苑的花园中,几株朱瑾花开得正好,春风和煦,吹过义父的衣袍,他的玄色衣角被拂起。

  安逢渊长得很好看,是男女都觉得好看的容貌。眉峰锐利,桃花眼多情,鼻梁挺直,专心盯着对方看的时候,偏生不正经得很,一副浪荡风流的模样。

  有人跟他开玩笑说起,安逢渊一脸无辜:“长什么样不是本侯能决定的。”

  他又道:“哪位美人这么有眼光,不妨跟本侯在红帐中谈谈这件事。”

  安逢渊说这话时是笑着的,齐王妃恰巧转过长廊,看到了这副场面,当场红了脸。

  但是这么好看的容貌,刚进侯府的沈长生是毫无察觉的。

  他连饭都吃不饱,衣都穿不暖,对人的美丑已经失去辨别能力了。直到安逢渊攻下齐王府,专门让齐王府上的厨子做宴席,三五不时带他去吃饭。

  安逢渊带他赏花时,也不忘让厨子做些点心,安逢渊看花,沈长生专心吃东西,不多看一眼。

  安逢渊满心对美的感慨,转头见到沈长生跟饕餮转世一般,又气又想笑,看他吃的脸上都是,伸手抹了下他的脸。

  沈长生抬头望向他,就见到安逢渊一双波光粼粼的桃花眼盯着他,眼中似笑非笑,因为长期握刀带有薄茧的手指触摸到他的唇角,温热的肢体接触转瞬而逝。

  院中花香弥漫,浓郁得让人沉醉。

  沈长生立刻低下头继续吃东西,脸慢慢地红了。

  他对义父,数年来一直是孺慕崇敬之情,沈长生不信宗教,不信万佛,义父把他从尘埃里救出来,就是他唯一的神。

  然而次日一早,沈长生从床上起来,黑了脸。

  屋中有股若隐若现的香气,被褥上一片粘稠,他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。

  这是他第一次情动,梦中除了义父,并无他人。

  他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巴掌,憎恨恶心羞耻的心情轮番浮上来,他静坐在桌前,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。

  门笃笃地被敲了几下,不等他开口,来人推门而入。

  沈长生刀都握在手里,看见是安逢渊,想放下刀,又不由自主地握紧了刀鞘。只有粗粝咯人的刀鞘才能给他带来些许的安全感。

  “就算打下了知页,也不能睡到这么晚,忘了今天要去清歌楼了?”

  安逢渊笑着说,他的目光转了转,沈长生心下一惊,大脑一片空白,还来不及让他出去,安逢渊就看到了摊开的床被。

  “哦……”安逢渊挑眉,意味深长地说,“原来是迫不及待了。”

  沈长生的脸色白了又红,他砰地把刀按在桌上,不敢看安逢渊。安逢渊以为他害羞,他强忍住笑意,转身出了门,“我在门外等你,快点,兄弟们都等着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