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道是无情还有情
作者:随花遇鹿      更新:2023-07-31 04:11      字数:3552
  晚间骤雨不曾停过。

  因那叫做吴晴晴的女子, 实在是难见要断气的征兆, 老店家见夜深了,也应允金何夕去一间房歇觉了。

  金何夕来到天字三号房, 她也不顾那破窗陋床, 只枕着风雨寻梦去了。

  果然,这一梦便梦见了赵星川。那傻小子, 在梦里也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市井模样,哪里看的出曾是帝王家的贵胄。

  可金何夕心里明知道, 这幅破落户儿模样, 是赵星川装的,所有的花月美好人团圆,不过是他给金何夕演的一场戏。

  可金何夕不愿醒来,她只有在这梦中, 才能见到自己想见到的赵星川的样子。

  凄风苦雨连番将她吹醒, 她又决然再次入梦,几次三番后, 终于被那店家叫醒了。

  那店家站在漆黑的门外, 似乎觉察到了什么, 便远远地喊道:“这位姑娘, 当心苦陷离情, 不能自拔,这是最耗人肌体的。”

  金何夕侧卧在榻上,只懒懒道:“多谢店家提醒。”

  她转头却又睡去了,因为只有在梦中, 她才能笃定,赵星川对她别无二心,相比之下,所谓尘俗□□,根本不屑一顾。

  夜阑风骤,不知断断续续醒了多少次,终于,金何夕再没有精力再耗费了。

  她用残存的一丝理性,从床榻上挣扎了起来,披衣踩着绣鞋,跌跌撞撞地走出了门去。

  果然,那店家仍拄着拐杖,站在天字一号间前,守候着那痴女吴晴晴。

  “那女孩可还好?”金何夕神情有些颓靡。

  老店家摇了摇头:“她早已水米不沾了,也已耗尽了毕生气血,无力回天了。”

  见金何夕身上所着的衣衫,已全然被风雨打湿了,老店家便从储物间里找出了一身男装,和男子的风雅白纱帽,递与了金何夕。

  金何夕接过那身男装,她心里恍如晴天霹雳一般,愣怔住了:这身衣服极像她刚来到这个世界时,她初次去城里买的那一身,那时她还没有变作女儿身。

  她在遇见老乞丐之前,还未变身,也没有碰见皎皎。在白耳族中日日四处闲逛时,都是男子装束。

  回忆起往事,金何夕不禁唏嘘,却只淡然一笑,来到别间换上了那身男装。

  出来后,金何夕也静静守候在天字一号间前,她为那痴恋美梦的女子无比揪心。

  老店家却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,站的久了,金何夕还以为他是尊老仙人的泥塑。

  “店…店家。”金何夕温柔询问道:“吴晴晴难不成真的没有办法施救了吗,就任凭她死去不成?”

  那老头这才动了动,捋了捋胡子,又缓缓摇着头:“如此人间情痴,本就无可救药了。

  “咳咳。”就像老夫方才也劝解过你,但你也仍然贪恋旧梦,没有理会老夫。”

  金何夕缓缓低下头,她有些羞愧,心里却理直气壮,觉得值得。

  美梦里,她与赵星川不离不弃,相濡以沫,且执手偕老。一时间这醒来的世界,赵星川早已离去了,变得甚没趣味。

  她只叹这老店家实在不解风情,自己开了这家玄而又玄的“情店”,却又屡屡劝解别人勿要多情,实在有些矛盾。

  忽然,天字一号房里传来了一声惊呼,金何夕从门上的裂纸缝看去,吴晴晴竟然从床上起身了,她老朽枯干的身子,颤颤巍巍地从床上勉强挪下了地。

  店家叹道:“一年来,她还是第一次肯下床。”

  金何夕惊叹不已:“你是说,这女孩子只在此间虚耗了一年,就变成容颜枯槁的老太婆了?”

  店家点点头,不做解释。

  只听“吱呀”一声,那“女子”推开门走了出来,她身上穿着年轻女子的桃花织云锦,实在不趁她如今的面貌。

  金何夕心中忐忑不已,却只暗暗念着佛,求上天垂怜这女子,叫她不要真的死去。

  女子本是神情萎靡,可当她看见男装英冠的金何夕时,眼眸深处却燃起了希冀。

  忽然,吴晴晴朝着金何夕扑身过去,金何夕躲闪不及,便被她死死抱住了。

  “这……”金何夕慌了神,吴晴晴竟死死依偎在她的怀中。

  “金公子……你果然回来找我了……你知不知道,我等你等的好苦……”说罢吴晴晴发出老妪的幽泣。

  金何夕刷的一下脸色煞白了,怎么这女子苦苦痴恋的,竟然是他?

  老店家拍了拍金何夕的肩膀道:“人间因果轮回,解铃还须系铃人呐。”

  说罢那店家竟匆然离去了。

  金何夕想破了脑袋,也没想清楚,她何时撩的这女子。

  见金何夕满脸疑惑,吴晴晴颤动着她生满老斑的手,朝着金何夕的脸伸去,却又不敢摸上去。

  她哽咽着:“金公子莫不是……忘了晴晴了?”

  金何夕摸着后脑勺,可她如今早已不是“公子”了,“公子”时期的事情,她记不起许多了。

  吴晴晴不甘心,她拽着金何夕的手就往那天字二号闯。

  “金公子,你可否最后……为我一梦?”

  金何夕点点头,这家店的规则就是,若二人都在店里入梦,且想着对方,就在梦中能见到对方。

  吴晴晴走去一号间睡梦去了,金何夕才躺在床上,闭起了双眼。

  果然,金何夕在梦中,回到了她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了。

  那时的白耳族村子,还没遭到天花瘟疫的祸害,他刚来到此处,身上还穿着实验室的白大褂,被一众村民视为怪人。

  金何夕也不惧别人如何说,他本是穿到一富户家的小儿子身上的,虽说形貌与那小公子一致,可身高却高出了不少,因此他的衣服,金何夕都不能穿。

  他便来到城里裁定的一身华服,另外定制了一顶颇有魏晋风韵的白纱高帽,当他摇着折扇走在白耳村口时,那姿态实在是风流不羁。

  回到村子里,金何夕第一个遇见的人,便是出门采买的官家小姐,吴晴晴。

  他拉着晴晴便问:“姑娘,你看我穿着奇怪吗?”

  吴晴晴眉目含羞,她从未遇见过如此率性的男子,只轻轻点点头。

  金何夕却不依不饶:“哟,姑娘竟脸红了。好了好了,本公子这么穿是没问题了。”

  吴晴晴听他如此这般说,更是涨红了脸,作势要逃,却又被金何夕一把拉住了。

  “姑娘叫什么名字?”金何夕随口一问。

  “吴晴晴。”

  金何夕将折扇一拍手:“好名字,实在是妙。若是叫吴晴,反倒听起来像‘无情’,你却比‘无情’多了一个‘情’,那就是有情人了。”

  吴晴晴听了这话,眼波荡漾着:“我是有情人,那……公子呢……”

  “嗨,我就叫金何夕,不知姑娘有没有听过:‘今夕何夕,见此良人。’这个典故”?

  吴晴晴巧笑倩兮:“我虽不知道这个典故,可今天也知道了。”

  说罢她望着金何夕道:“今夕何夕,见此良人。”

  说罢便拂袖掩面,转身走开了。

  彼时金何夕也是个愣头青,便随口大大咧咧地说了句:“姑娘,你我缘份深重,日后定会再见的。”

  梦到此处时,梦境便渐渐模糊了,金何夕也平静地醒了过来。

  她心中愧疚不已,自己当时随口闲聊,竟害了一个姑娘的一生,莫说自己当时没有撩她的意思,且自己心为巾帼,只是把她当成八卦姐妹罢了。

  金何夕推开门,慌忙去天字一号间,看那吴晴晴的情况。

  果然,她已气若游丝了,满嘴呓语着。金何夕满心悔恨地坐在床边,死死握住她的手。

  她笑着告诉金何夕,自己要回光返照了。

  果然,在金何夕握住她的手时,她便从双手处,寸寸肌肤游走着,渐渐恢复了雪润的青春样貌。

  最终,吴晴晴变回了少女的样子,她妍生香辅,秀活清波,那容貌让人眩目动情,惊心荡魄。

  此时一身男装,英气十足的金何夕,玉面上留下了一行泪:“晴晴小姐,是我把你害苦了。”

  吴晴晴却缓缓摇着头:“金公子,可否把我抱出去,我想最后见见……这世上的月光……”

  金何夕瞥向窗外,此时天已晴好,一轮朗月,正挂在正空。

  她抱起吴晴晴,走到了客栈的天井里。

  吴晴晴神情依依地望着月亮,又抬手抚摸了一把金何夕的脸:“今夕何夕……见此良人……”

  说罢,她便断了最后一口气。

  金何夕在雨后的冷风中呆立了许久,店家才出现。

  二人合力在天井中挖了一坑,将吴晴晴好生的葬了。

  那墓碑上刻着:“白耳族遗民,至情之人,吴晴晴。”

  经历此事后,金何夕也不再想回客房中,去苦苦痴恋梦里虚无的赵星川了,她决定回到灞河酒馆,继续经营店铺。

  临别前,金何夕同那老店家痛饮了一回。

  “老朽不知道该叫你金公子还是金姑娘,但有一事相告。”

  金何夕举着酒杯苦笑道:“便叫我金姑娘吧。金公子是个负心薄情之人,他不配活在这世上。”

  老店家笑道:“金姑娘,重情绝不是罪过,可要看此情是否值得。”

  金何夕沉默了,她脑海中走马灯般,闪过了无数赵星川的样子,也想起了皎皎的忠告。她如今也想学的如皎皎那般洒脱。

  许久,她饮罢酒,起身告辞道:“多谢老店家提醒,不过此后,兴许我不会再光顾离尘阁了。”

  老头不作答,只和蔼笑着。

  金何夕走后,离尘阁附近又飘起了缈缈烟雨,把它从凡尘中仔细隐去了。

  作者:金何夕:我想开了。

  赵星川:瞎想什么,媳妇等我。